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423號)第二十二條和《甘肅省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第五條、第六條和第八條規定,現對王常青欠薪違法行為實施社會公布。
違法主體:王常青
身份證號碼:622222198207042039
家庭住址:甘肅省山丹縣位奇鎮馬寨村九社九號
違法事實:2020年1月13日至1月17日,王某某等11人先后前往我局反映王常青在嘉峪關市文殊鎮2018年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第一包段第二標段)工程中存在拖欠勞動報酬行為。經查,王常青拖欠王某某等11人的勞動報酬共計6.41萬元,事實清楚,其行為已經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相關處理情況:2020年11月12日嘉峪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將王常青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已于2020年11月20日受理該案件。2021年1月4日嘉峪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將王常青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并向嘉峪關市發展改革委員會推送。
嘉峪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